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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市智能兵器重点实验室管理人员安全须知

发布日期:2023-03-21   来源:   点击量:

1.重点实验室的安全工作,是教学、科研工作的保证。实验室人员和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,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;

2.具体安全工作由各实验室工作人员负责;设兼职的安全卫生责任人随时检查实验室的安全情况,对不符合安全规程和安全制度的问题要及时纠正;

3.长期不用的设备,通电使用前,应检查插头、连线是否正常;

4.操作墙壁上的动力线路总开关前,要确认有无线路和设备维修的情况;

5.仪器设备额定保险丝不得超载,不许用导线取代保险丝;

6.实验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等电热取暖、烧水和干与实验无关的事;

7.老化的水管和水龙头应及时更换,防止爆裂漏水,以防流到地槽动力线路中产生漏电和短路现象;

8.工作人员离开房间时必须切断各种电器的电源,防止电器长时间通电发热引起火灾;

9.设备冷却供水系统启动时,要检查水泵是否运行正常;

10.长期不用的压缩空气机开始使用时,先检查润滑油是否正常;开机后要检查压力是否超限;

11.仪器设备摆放整齐,要保持安全通道流畅,不乱堆放杂物,不得存放自行车及用品等占用通道,对违反规定的要进行批评处罚;

12.实验室使用的易燃、易爆和化学药品等危险品,要按规定存放,专人妥善保管,严格执行领用手续;

13.不得随意乱倒强酸强碱物质和有机溶剂,上述物质要集中处理;

14.汽油存放要使用专用铁桶,废旧汽油要收集到专用铁桶中集中处理;

15.实验室范围内严禁吸烟;

16.各种安全设施完好齐全,所有人员能操作使用各种常备安全消防器材;

17.操作设备要穿好工作服,袖口要紧口,长发或辫子要塞入帽内;

18.实验室人员离开实验室时,暂时不能解决的不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及时上报,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;

19.发生事故,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上报。